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 (CDR)
關於CDR量表
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(CDR)是全球廣泛使用的失智症嚴重程度評估工具, 也是台灣申請長照資源的重要依據。
CDR在台灣的重要性:
- ▶CDR ≥ 0.5分:可申請失智共照中心服務
- ▶CDR ≥ 1分: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
重要提醒:CDR需由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進行評估, 包括同時訪談個案本人及熟悉其狀況的家屬或照顧者。 以下資訊僅供了解評估內容,不能用於自我診斷。
CDR六大功能領域評估
CDR評估涵蓋以下六個功能領域,每個領域根據嚴重程度分為0-3分:
記憶力
CDR 0
正常
無記憶減退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
經常性輕度遺忘,「良性」健忘
CDR 1
輕度
中度記憶減退,影響日常生活
CDR 2
中度
嚴重記憶減退,新事物很快忘記
CDR 3
重度
僅存片段記憶
定向感
CDR 0
正常
完全能定向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
時間關聯性稍有困難
CDR 1
輕度
時間關聯性有中度困難,可能地理定向障礙
CDR 2
中度
時間及地點皆有定向障礙
CDR 3
重度
僅對人物有定向力
判斷力與問題解決
CDR 0
正常
判斷力良好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
分析相似性與差異性稍有困難
CDR 1
輕度
分析相似性與差異性有中度困難
CDR 2
中度
嚴重障礙,社會價值判斷受影響
CDR 3
重度
無法做判斷或解決問題
社區事務
CDR 0
正常
獨立處理事務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
這些活動稍有障礙
CDR 1
輕度
無法單獨參與,但外觀尚似正常
CDR 2
中度
無法獨立處理事務,外觀似正常
CDR 3
重度
外觀明顯可知病情,無法在外活動
家居與嗜好
CDR 0
正常
維持良好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
稍有障礙
CDR 1
輕度
輕度障礙,放棄較複雜的嗜好
CDR 2
中度
僅能做簡單家事,興趣極少
CDR 3
重度
無法做家事
個人照料
CDR 0
正常
完全自我照料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
完全自我照料
CDR 1
輕度
需旁人督促或提醒
CDR 2
中度
穿衣、衛生等需幫忙
CDR 3
重度
需仰賴他人照料,常大小便失禁
如何進行CDR評估?
- 1預約專業評估:前往神經內科、精神科或記憶門診,由專業醫師安排評估
- 2準備評估資料:記錄個案的日常生活表現、功能變化等具體事例
- 3參與評估過程:評估需要個案本人及一位熟悉其狀況的家屬共同參與
- 4取得評估結果:醫師會綜合各領域表現給出整體CDR分數
CDR整體分期說明
CDR 0
正常:無認知功能障礙
CDR 0.5
疑似/極輕度失智:輕微認知功能障礙,可申請失智共照中心服務
CDR 1
輕度失智:明顯認知功能障礙,影響日常生活,可申請外籍看護
CDR 2
中度失智:嚴重認知功能障礙,需要他人協助日常生活
CDR 3
重度失智:完全依賴他人照顧
量表來源與引用
開發單位:美國華盛頓大學(Washington University)
引用格式 (APA):
Morris, J. C. (1993). The 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(CDR): Current version and scoring rules.Neurology, 43(11), 2412-2414.
* CDR是全球失智症評估的黃金標準,在台灣具有重要的行政功能。 資料來源:研究論文第25-30項引用,台灣衛生福利部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。